| 提高师德水平的思想境界
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为教师个人的道德修养指明了方向。在2001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也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得出的科学论断,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实施“以德治国”方略,需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加强师德建设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本文试对师德境界问题作些分析,以求对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层次性、有效性目标有所贡献。
师德,即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长期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品质的总和,是一定社会对教师职业行为提出的基本道德要求的概括。良好的师德,是教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与教师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思想、教学水平、教学艺术等有机地融合为一体,体现为教师的个性品质,即教师的人格。师德的形成和发展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并依次达到三种不同的境界,即:经历职业阶段、事业阶段和志业阶段,达到职业境界、事业境界和志业境界。
一、职业境界:视教师工作为职业,为谋生的手段;对工作尽职尽责;获得教师职业的稳定感、安全感
职业阶段,是每一位教师都必然会经历的教师生涯的初始阶段或称起步阶段。职业境界,是刚刚上岗的新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最低层次。如:认真备课、认真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出任何教学事故;关心、尊重、爱护学生等,这些都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底限。
教师初上岗时,动机是多元的,也是多层次的。我国目前对此尚无确切的调查结果。国外有的学者做过调查,将教师的职业选择动机大致分六类,即:①奉献型,即认为当教师可以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②生活型,即认为当教师可以取得高于其它职业同等学历者的经济收入,有寒暑假,职业风险小,较稳定。③受劝型,即受劝于就业指导人员、老师、家长而来当教师。④性格型,即认为自己的性格适合当教师。⑤无可奈何型,即想干其它工作干不成而来当教师。⑥其它型,即认为干什么都一般,因偶然的机遇而来当教师。 这一调查结果,我们也可以借鉴。它显示,并不是所有的初为人师者都能立即热爱教师工作,全身心地投身于教师职业,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所有教师都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教师工作,只是一种“应当”,还不是一种自觉。但要求所有在岗教师都必须对工作尽职尽责,则是毋庸置疑的。也就是说,每位在岗教师,无论喜不喜欢当教师,无论对学校的待遇满意与否,亦或是明天就可能另谋他职,但只要在岗一天,就应当认真地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节课,认真地履行教师的职责。这是师德的底限,是师德的最低标准。低于此限,就会发生质变,就不仅仅是违背道德,同时也是违反法纪了。应当说,师德的这一最低要求,还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按劳分配的物质利益原则的。
教师在职业劳动中获得了稳定的收入和相应的报酬后,可以感受到教师职业劳动的稳定感和安全感。但此阶段教师遵守职业道德,更多地还是迫于外在要求,还处在他律和自发的阶段。
二、事业境界:视教师工作为事业,为发展的手段;全身心投入,潜心钻研;获得教育事业的满足感,成功感
事业阶段,是每一位有事业心、有责任心、有理想、有抱负的教师,在经历了教师生涯的初始阶段后,逐步将教师工作视为自己的事业,从而全身心地投入,并取得相应的教学和科研成果,成为教育专家和学科专家,受到学校、学生、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尊重的过程。事业境界,就是处于事业阶段的教师在职业道德上达到的相应层次和水平。这是师德发展的第二阶段、第二级水平。此时,教师已经将事业心、责任感、自己的聪明才智与教师工作融为一体,潜心钻研学科发展和教育教学的规律,热爱学生、热爱工作,成为学科的专家,教书的模范,育人的楷模。
教师良好职业道德的形成,即是与教师的职业认识、职业情感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同时又要受到教师职业实践的制约和检验。一方面,教师只有对自身的职业知之深才能爱之切,只有爱之切才能全身心的投入,潜心地去钻研;另一方面,教师教育实践又是师德修养发展、升华的动力和源泉。只有经过多年的教育实践之后,教师才会在实践中真正品味到职业劳动的酸甜苦辣,体会到职业劳动的意义和价值,感受到职业劳动的乐趣,从而使自己的教育行为日益符合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使自己的职业道德随之而提高到事业境界。在师德境界的这第二个阶段中,教师通过成就事业、履行责任获得发展,赢得学校、学生、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尊重,才会体会到教师职业的满足感和成功感。此时,教师的职业道德已从外在的要求上升为外在要求与内在要求的融合,师德的境界也由自发上升到自觉阶段,表现为自律和他律的逐渐合一。但事业境界还不是师德的最高境界。在这个层面上,教书育人还仅仅是教师获得事业感、成功感、寻找幸福感、神圣感的手段,而非目的。教师自身献身于教育事业的神圣感和幸福感,更多地还是来自于教育过程之外,来自于社会和学校有形或无形的精神或物质的回报。教师的内心世界还时常会受到来自教育过程之外的世俗社会的各种物质利益的干扰和诱惑,尤其是当教师投入的无形劳动与外在的有形回报不相吻合、不成比例的时候,还会影响教师内心世界的平衡。古希腊的思想大师柏拉图说过:“德性是心灵的秩序”。只有当德性发自内心而非溺于物欲、屈于环境、诱于名誉之时,也就自觉升华为自由、由他律转化自律之时,才能达到师德的最高境界。
三、志业境界:视教师工作为志业,为人生的目的而非手段;随心所欲而不逾矩;获得教育事业的神圣感、幸福感。
志业境界,是教师将教师工作与自己的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幸福融为一体的阶段和过程。志业境界是教师职业道德发展的最高层次和水平,即以教书育人为目的而非手段,潜心育人,淡泊名利,自觉抵制各种外来诱惑,在教育过程中寻找幸福、体味人生、感悟神圣,实现人生价值。从职业到事业再到志业的过程,是一个从自发到自觉再到自由的过程。一般说来,教师要从事教育实践活动多年以后,在事业有成、业务娴熟、对教师职业劳动的意义和价值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和体验之后,才会达到志业境界。此时,教师已能将自身微观的本职工作,与学校集体中观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国家、民族宏观的教育事业连为一体,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能够在教育过程之内而不是在之外去寻找幸福、体味乐趣、感受神圣,实现人生价值。只有在这一阶段,教师才会真正认同教师是太阳底下最为神圣的职业,才会为自己的职业感到骄傲和自豪,才能随心所欲不逾矩,游刃有余,达到主观与宏观,他律和自律的统一,从而获得“心灵的秩序”,精神的自由和人生的幸福。
四、奉献境界:视教师工作为奉献,为融化心灵的目标而非手段;全身心付出,无私奉献;获得教育事业的伟大感、收获感。
奉献阶段,是每一位教师必须具备而又不易达到的阶段。奉献境界,是教师最后心灵的净化。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教师这一职业被人认为是一种生存的手段;是一种传播知识的“工具”,而没有真正的把工作的对象视为一些活生生的人,而是机械的去做一些所谓的本职工作,却没有付出自己的一点爱心。著名教育家夏尊就教师爱的情感曾经说过:“教育之不能没有爱,犹如池塘之不能没有水”。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是教育的生命。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教育事业的基础,是教师身心愉快的重要因素。面对如花似玉的学生,看到他们的张张笑脸,一个具有爱的情感的教师,都会感受到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新世纪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没有理由不对他们施爱。但每一位教师到这一奉献爱心的境界,还需要一个理念的升华和飞跃。
总之,良好师德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经历不同的阶段,并依次达到不同的境界。因此,教师在长期的教育生涯中不断调整自己的教育理想,抵制各种外来诱惑,潜心钻研教育教学规律,逐步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最终达到将教师工作与本人的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理想融为一体。认识这一点,对于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层次性和有效性,对于广大教师加强师德修养,不断提高师德境界,自觉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教”,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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